外地來池務工人員符合什么要求才能申請保障性住房?
事項名稱 |
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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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貴池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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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條件 |
城鎮(zhèn)住房保障的對象,為住房困難和收入、財產(chǎn)等符合保障條件的城鎮(zhèn)家庭、個人和在城鎮(zhèn)穩(wěn)定就業(yè)的外來務工人員。具體標準及條件,由市、縣(市)人民政府根據(jù)本地實際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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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材料 | 查看材料清單 | 辦理流程 | 查看辦理流程 | ||
咨詢電話 |
0566-231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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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電話 |
0566-231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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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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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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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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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方式 |
預約電話(0566—2318069)
預約地點(池州市貴池區(qū)通港路77號貴池區(qū)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 預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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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查看常見問題 |
目錄清單名稱 |
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準、保障性住房使用和退出管理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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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子項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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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名稱 |
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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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編碼 |
341017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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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類型 |
其他行政權(quán)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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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項編碼 |
11341802003284870A43410170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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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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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清單編碼 |
11341802003284870A4341017033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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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辦結(jié)時限 |
5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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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辦結(jié)時限 |
1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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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費 |
否 |
辦理深度 |
四級(全程網(wǎng)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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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形式 |
網(wǎng)上辦理,移動端辦理,窗口辦理,快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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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辦事現(xiàn)場次數(shù) |
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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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wǎng)上辦理形式 |
互聯(lián)網(wǎng)咨詢,互聯(lián)網(wǎng)收件,互聯(lián)網(wǎng)預審,互聯(lián)網(wǎng)受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互聯(lián)網(wǎng)辦理結(jié)果信息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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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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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點補充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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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 |
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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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部門 |
池州市貴池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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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區(qū)劃 |
貴池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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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 |
池州市貴池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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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主體性質(zhì) |
法定機關(guā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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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層級 |
縣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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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件類型 |
即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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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部門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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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quán)力來源 |
法定本級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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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內(nèi)容 |
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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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聯(lián)辦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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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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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辦機構(gòu)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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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權(quán)限劃分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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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
市級:轄區(qū)內(nèi)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準
縣級:轄區(qū)內(nèi)保障性住房合同管理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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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于上報件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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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沉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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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辦范圍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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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網(wǎng)上支付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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階段性辦理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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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時間段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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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特別程序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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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程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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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預約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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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渠道 |
預約電話(0566—2318069) 、預約地點(池州市貴池區(qū)通港路77號貴池區(qū)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1樓社會事務綜合窗口) 、預約網(wǎng)址(http://chiz.ah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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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數(shù)量限制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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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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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量限制依據(jù)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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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持代辦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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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進駐大廳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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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郵寄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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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名稱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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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樣本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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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jié)果領(lǐng)取方式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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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結(jié)果領(lǐng)取說明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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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投訴方式 |
0566-231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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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方式 |
0566-231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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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年檢 |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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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shè)定依據(jù) |
1.《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2012年5月28日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部令第11號)第九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guān)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第二十八條: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公共租賃住房使用的監(jiān)督檢查。公共租賃住房的所有權(quán)人及其委托的運營單位應當對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賃住房的情況進行巡查,發(fā)現(xiàn)有違反本辦法規(guī)定行為的,應當及時依法處理或者向有關(guān)部門報告。
2.《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設(shè)和管理辦法(試行)》(2013安徽省政府令248號)第二十一條 經(jīng)審核不符合條件的,審核單位應當退回申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向?qū)徍藛挝簧暾垙秃?。審核單位應當自收到復核申請之日?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復核并提出復核意見。經(jīng)復核原審核意見錯誤的,應當改正,并書面告知申請人;經(jīng)復核原審核意見正確的,應當將復核結(jié)果書面告知申請人。第二十二條 市、縣(市、區(qū))人民政府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jù)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chǎn)狀況,以及在本地居住或者穩(wěn)定就業(yè)的年限、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時間等因素綜合評分,或者采取隨機搖號等方式確定保障對象的分配順序。分配結(jié)果在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門網(wǎng)站公開。第二十九條:承租人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當在發(fā)生變化后的3個月內(nèi),向運營機構(gòu)提出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約定騰退保障性住房;運營機構(gòu)發(fā)現(xiàn)承租人不再符合條件的,應當與其解除合同,要求其按照合同約定騰退保障性住房。領(lǐng)取住房租賃補貼的保障對象經(jīng)濟狀況改善,或者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方式取得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當終止發(fā)放住房租賃補貼。第三十三條:騰退、收回保障性住房的,應當為承租人或者承購人提供合理的搬遷期限。搬遷期滿,承租人或者承購人無正當理由不搬遷的,運營機構(gòu)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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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稱 | 來源渠道 | 材料類型 | 紙質(zhì)材料份數(shù)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填報須知 | 材料填寫樣本 | 其他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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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申請審批表 | 申請人自備 | 原件 | 原件1份 | 紙質(zhì)或電子 | 必要 | 電子件為網(wǎng)上申報,原件為窗口辦理 真實有效 | 查看 |
環(huán)節(jié) | 辦理時限 | 辦理單位 | 辦理人 | 辦理崗位 | 崗位職責 | 特殊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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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 包甜 | 受理崗 | 受理材料 | 無 |
辦結(jié) | 0.5個工作日 | 池州市貴池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shè)局 | 王安斌 | 辦結(jié)崗 | 辦結(jié)材料 | 無 |
問題 | 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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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來池務工人員符合什么要求才能申請保障性住房? |
應當在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縣、區(qū)簽訂勞動合同并就業(yè)1年以上;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辦理了《池州市居住證》,在本行政區(qū)域無住房。 |
申請保障性住房需要滿足什么要求? |
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應當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
拒不騰空房屋的如何處理? |
一是房租實行市場價,二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清空。 |
滿意度: 100.00% , 評分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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