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02003285048R/202109-00040 | 組配分類: | 取水許可 |
發(fā)布機構: | 貴池區(qū)水利局 | 主題分類: | 農(nóng)業(yè)、林業(yè)、水利 / 公民 / 批復 |
名稱: | 關于池州市匯成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年處理400萬噸廢礦資源綜合利用項目取水許可申請的批復 | 文號: | 貴水〔2021〕187號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1-09-23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池州市匯成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送的《池州市匯成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年處理400萬噸廢礦資源綜合利用項目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報批稿)(項目代碼2020-341702-42-03-028364)及取水申請相關材料收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取水許可管理辦法》、《安徽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經(jīng)審查,現(xiàn)批復如下:
一、同意池州市匯成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有限公司年處理400萬噸廢礦資源綜合利用項目以馬料湖(觀山站南干渠)為取水水源,取水口位于貴池區(qū)牛頭山鎮(zhèn)長豐社區(qū),取水口坐標分別為東經(jīng)117°14′59.31″,北緯30°29′17.84″。水源選取符合貴池區(qū)水資源規(guī)劃、配置和管理要求,取水方案基本可行。
二、同意本項目申請年取水總量98.18萬立方米;主要用于洗砂用水噴淋用水和道路灑水抑塵用水等。本項目機制砂用水指標為0.25m3/t,參考吉林省《用水定額》(DB22/T389-2019)標準,機制砂(碎石)用水指標通用定額0.58m3/t,先進定額0.53m3/t,用水水平較為合理。
三、本項目生活廢水經(jīng)處理后用于農(nóng)業(yè)灌溉;制砂生產(chǎn)廢水經(jīng)廠區(qū)污水處理設施(絮凝沉淀+壓濾)處理后自流至清水池,作制砂生產(chǎn)線用水,不外排?;就庹撟C報告書提出的退水方案。
四、本項目的取、退水應接受行政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認真落實各項節(jié)約用水和水資源保護措施。
五、若本項目性質(zhì)、規(guī)模、地點或取水標的有較大變化,應重新進行水資源論證,并重新申請取水。在取水許可證有效期限內(nèi),你單位需變更取水許可證載明事項的,應當持相關證明資料,向我局提出變更申請。
六、本項目取用水需安裝符合質(zhì)量技術標準的計量設施,并接入安徽省水資源取水實時監(jiān)測與管理系統(tǒng),按要求及時向我局報告實際用水情況。
七、本取水申請自批復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項目建成投產(chǎn)試運行滿30日,你單位應向我局報送取水工程建設、試運行等相關材料,申請取水工程驗收;經(jīng)驗收合格后,核發(fā)本項目取水許可證。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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