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020032856893/202106-00024 | 組配分類: | 義務教育均衡發(fā)展 |
發(fā)布機構(gòu): | 貴池區(qū)棠溪鎮(zhèn)人民政府 | 主題分類: | 科技、教育 |
名稱: | 【實施方案】棠溪中心學校開展適齡殘疾兒童“送教上門”工作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1-06-03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guān)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服務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號)和貴教基〔2018〕93號的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觀原因不能到學校接受教育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受教育權(quán)益, 我校將開展殘疾兒童“送教上門”服務工作?,F(xiàn)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國家和省(《特殊教育第二期提升計劃(2017---2020)》)堅持“以人為本”理念,落實《關(guān)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適齡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服務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7〕116號)文件精神,積極探索義務教育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居家接受教育的工作經(jīng)驗, 逐步建立殘疾兒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進一步推進殘疾人教育事業(yè)的發(fā)展。
二、服務對象
“送教上門”服務的對象為具有棠溪中心學校施教區(qū),不能到學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 6-15周歲殘疾兒童少年。
三、服務原則
1、 “送教上門”服務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戶、免費教育的原則,注重發(fā)展殘疾兒童少年的教育潛能,提高認知能力和適應生活、適應社會的能力。
2、采取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相結(jié)合的原則, “送教上門”的教師在做好服務對象教育的同時指導好家長,正確教育、訓練服務對象。
四、領(lǐng)導小組、送教教師、殘疾學生
組長:方志河
送教教師:丁兵
殘疾學生
五、服務時間
每個服務對象每周二次,每次1課時
六、經(jīng)費保障
設立相應的“送教上門”工作專項經(jīng)費,主要用于“送教上門”服務教師的交通費、勞務費等補貼,購置相關(guān)教育教學設備費以及業(yè)務指導、 經(jīng)驗交流總結(jié)會經(jīng)費等。
七、工作要求
1.為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具體由學校教導處負責。根據(jù)教育部頒布的《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階段課程設置實驗方案》 、普通中小學《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服務對象, 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教學計劃, 采取適合殘疾兒童少年發(fā)展的教育內(nèi)容和教學方法, 努力提高教育水平和效益。 承擔 “送教上門” 服務的教師, 要針對 “送教上門” 服務對象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殘疾類別,制定切實可行的個別化教育方案。
2. “送教上門”服務對象的學籍納入負責學校管理,學校均要建立“送教上門”工作檔案。檔案資料主要包括學生基本情況、學生發(fā)展評價資料、教學過程 資料、個別化教育方案、訓練記錄、家長反饋等。
3.要根據(jù)所確定的服務對象的情況,多形式地選擇“送教上門”服務方式。
二0二0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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