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2341802MB0X60126Q/201912-00016 | 組配分類: | 房屋征收補償方案擬訂 |
發(fā)布機構: | 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 | 主題分類: | 其他 / 其他 / 其他 |
名稱: | 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通告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19-12-27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池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有關部門已對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進行了論證?,F(xiàn)將該方案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2月5日。
被征收人若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的,請在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池州市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
地 址:池州市秋浦西路18號
聯(lián) 系 人:劉艷平
聯(lián)系電話:0566-2026053
附件:1.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
2. 老酒廠宿舍區(qū)及紅光巷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反饋表
附件1
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補償方案
(征求公眾意見稿)
為完善片區(qū)道路網,敞開南湖溝水系,改善人居環(huán)境,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根據池州市、貴池區(qū)二級政府的工作部署擬對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進行改造,現(xiàn)將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棚戶區(qū)改造。
二、征收范圍
房屋征收具體四至范圍詳見紅線圖。
三、征收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
2.《池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池政〔2013〕10號);
3.《池州市主城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等相關補償標準》(池政辦秘〔2013〕16號)。
四、征收部門與實施單位
本次房屋征收部門為池州市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委托池州市貴池區(qū)池陽街道辦事處具體實施。
五、征收期限
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90天內簽約并完成搬遷。
六、補償方式及原則
1.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和“先簽搬,先選房”的原則實施。
2. 住宅房產權調換地點位于房屋征收范圍內,鋼混多層與小高層建筑。
七、現(xiàn)狀房屋建筑面積的認定
1.已登記得房屋以被征收人持有的房屋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
2. 未登記得房屋以2006版航拍圖為準。
(1)2006版航拍圖上標注的符合建筑規(guī)范的建筑物視同已登記房屋,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2)2006版航拍圖上標注的不符合建筑規(guī)范的建筑物,按照池政辦秘〔2013〕16號文件附件2規(guī)定的標準予以貨幣補償。
3. 已登記房屋和2006版航拍圖標注的符合建筑規(guī)范視同已登記房屋以下統(tǒng)稱主房。2006版航拍圖上標注的不符合建筑規(guī)范的建筑物和經批準未超過期限的臨時建筑以下統(tǒng)稱附房。
4. 對2006版航拍圖上未標注的建筑物或突擊裝修的,不予補償。
八、房屋征收補償
1. 被征收房屋和產權調換房屋(安置房)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作為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囊罁?。被征收房屋和產權調換房屋兩者評估時點一致,均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2. 選擇貨幣補償?shù)?,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價值計算。
3. 征收住宅房選擇產權調換的,等面積部分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結算差價。若差價款是由征收人支付給被征收人的,據實結算;若差價款是由被征收人支付給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為磚混結構的,按最高限額200元/平方米結算,被征收房屋為磚木結構的,按最高限額300元/平方米結算。
九、各類補助和獎勵
(一)搬遷獎勵
搬遷獎勵按被征收主房建筑面積計算。在本方案規(guī)定的征收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按100元/平方米給予獎勵,每戶獎勵款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給予獎勵;逾期不予獎勵。
(二)搬遷費
1. 貨幣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shù)模?/span>600元/戶計發(fā)一次搬遷費。
2. 產權調換
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按600元/戶計發(fā)兩次搬遷費。
(三)臨時安置費(住宅房)
按被征收主房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8元計發(fā)。
1. 實行貨幣補償
按上述標準計發(fā)6個月。
2. 實行產權調換
以期房產權調換(被征收人自行過渡)的,選擇小高層的過渡期限為24個月,選擇多層的過渡期限為18個月。過渡期限內及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后的4個月按上述標準計發(fā);超過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標準增加50%計發(fā),直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
(四)室內裝飾裝修及附屬物補償
室內裝飾裝修及附屬物的補償按照池政辦秘〔2013〕16號文件的規(guī)定據實丈量登記,予以貨幣補償。
(五)代收代繳費用標準
1. 水管網建設分攤費,按產權調換房屋建筑面積20元/平方米收取。
2. 電安裝材料費,按產權調換房屋500元/套(間)收取。
3. 燃氣管道建設費,按產權調換房屋2600元/套收取。
十、選房規(guī)則
1.被征收人憑《搬遷證》順序號到指定選房地點選房,后搬遷人在前面搬遷人挑選后的空號中選擇。
2.征收單元式結構的單套住宅只能選擇一套產權調換房屋。
3.征收非單元式結構的住宅房,每戶按產權調換房屋預評估單價優(yōu)惠20%購買面積和按產權調換房屋預評估單價購買面積(不含高層公攤補助面積、可按產權調換房屋成本價購買面積)之和不得超過40平方米。
十一、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池州市貴池區(qū)人民政府按本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十二、法律責任
1. 補償協(xié)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xié)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 房屋征收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將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被征收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不得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獲得補償。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其他
1. 本方案僅適用于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 本方案由池州市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負責解釋。
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池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有關部門已對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進行了論證?,F(xiàn)將該方案征求公眾意見。
征求意見期限: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2月5日。
被征收人若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guī)定的,請在征求意見期限內,以書面形式向池州市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提出,并附本人身份證和房屋權屬證明。
地 址:池州市秋浦西路18號
聯(lián) 系 人:劉艷平
聯(lián)系電話:0566-2026053
附件:1.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
2. 老酒廠宿舍區(qū)及紅光巷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意見反饋表
附件1
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補償方案
(征求公眾意見稿)
為完善片區(qū)道路網,敞開南湖溝水系,改善人居環(huán)境,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根據池州市、貴池區(qū)二級政府的工作部署擬對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進行改造,現(xiàn)將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征求公眾意見稿)公布如下:
一、征收目的
棚戶區(qū)改造。
二、征收范圍
本次征收范圍:煙柳園小區(qū)以西,紅光巷以東,郵政局以南,具體四至范圍詳見紅線圖。
三、征收依據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國務院第590號令);
2.《池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暫行辦法》(池政〔2013〕10號);
3.《池州市主城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搬遷費、臨時安置費等相關補償標準》(池政辦秘〔2013〕16號)。
四、征收部門與實施單位
本次房屋征收部門為池州市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委托池州市貴池區(qū)池陽街道辦事處具體實施。
五、征收期限
自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起90天內簽約并完成搬遷。
六、補償方式及規(guī)則
1.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選擇產權調換的被征收人按照“簽訂補償協(xié)議、完成房屋搬遷、選定安置房號、辦理回遷結算” 的規(guī)則順序實施;選擇貨幣補償?shù)谋徽魇杖税凑铡昂炗?/span>補償協(xié)議、完成房屋搬遷、兌付貨幣補償款”的規(guī)則順序實施。
2. 住宅房產權調換地點位于房屋征收范圍內,鋼混多層與小高層建筑。
七、現(xiàn)狀房屋建筑面積的認定
1.已登記的房屋以被征收人持有的房屋產權證記載的建筑面積為準。
2. 未登記的房屋以2006版航拍圖為準。
(1)2006版航拍圖上標注的符合建筑規(guī)范的建筑物視同已登記房屋,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2)2006版航拍圖上標注的不符合建筑規(guī)范的建筑物,按照池政辦秘〔2013〕16號文件附件2規(guī)定的標準予以貨幣補償。
3. 已登記房屋和2006版航拍圖標注的符合建筑規(guī)范視同已登記房屋以下統(tǒng)稱主房。2006版航拍圖上標注的不符合建筑規(guī)范的建筑物和經批準未超過期限的臨時建筑以下統(tǒng)稱附房。
4. 對2006版航拍圖上未標注的建筑物或突擊裝修的,不予補償。
八、房屋征收補償
1. 被征收房屋和產權調換房屋(安置房)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作為房屋征收與補償?shù)囊罁1徽魇辗课莺彤a權調換房屋兩者評估時點一致,均為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2. 選擇貨幣補償?shù)?,被征收房屋補償價格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價值計算。
3. 征收住宅房選擇產權調換的,等面積部分按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價值結算差價。若差價款是由征收人支付給被征收人的,據實結算;若差價款是由被征收人支付給征收人的,被征收房屋為磚混結構的,按最高限額200元/平方米結算,被征收房屋為磚木結構的,按最高限額300元/平方米結算。
九、各類補助和獎勵
(一)搬遷獎勵
搬遷獎勵按被征收主房建筑面積計算。在本方案規(guī)定的征收期限內搬遷完畢的,按100元/平方米給予獎勵,每戶獎勵款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給予獎勵;逾期不予獎勵。
(二)搬遷費
1. 貨幣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shù)?,?/span>600元/戶計發(fā)一次搬遷費。
2. 產權調換
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按600元/戶計發(fā)兩次搬遷費。
(三)臨時安置費(住宅房)
按被征收主房建筑面積每月每平方米8元計發(fā)。
1. 實行貨幣補償
按上述標準計發(fā)6個月。
2. 實行產權調換
以期房產權調換(被征收人自行過渡)的,選擇小高層的過渡期限為24個月,選擇多層的過渡期限為18個月。過渡期限內及產權調換房屋交付后的4個月按上述標準計發(fā);超過過渡期限的,從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標準增加50%計發(fā),直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
(四)室內裝飾裝修及附屬物補償
室內裝飾裝修及附屬物的補償按照池政辦秘〔2013〕16號文件的規(guī)定據實丈量登記,予以貨幣補償。其中:被征收戶總水表開戶費按2500元/戶、總電表(單項)開戶費500元/戶、燃氣開戶費2600元/戶的標準補償。
(五)產權調換房屋水、電、氣配套設施費用標準
1. 水管網建設分攤費按產權調換房屋建筑面積20元/平方米收取。
2. 電安裝材料費按產權調換房屋500元/套(間)收取。
3. 燃氣管道建設費按產權調換房屋2600元/套收取。
十、選房規(guī)則
1.被征收人憑《搬遷證》順序號到指定選房地點選房,后搬遷人在前面搬遷人挑選后的空號中選擇。
2.征收單元式結構的單套住宅只能選擇一套產權調換房屋,征收非單元式結構的住宅房,每戶選房面積不得超出主房面積40平方米。
十一、作出補償決定
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xié)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池州市貴池區(qū)人民政府按本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十二、法律責任
1. 補償協(xié)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xié)議約定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2. 房屋征收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將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 被征收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不得隱瞞事實、弄虛作假獲得補償。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其他
1. 本方案僅適用于老酒廠宿舍區(qū)周邊地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2. 本方案由池州市貴池區(qū)房屋征收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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