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3418020032810127/202405-00009 | 組配分類: | 農村危房等級評定標準 |
發(fā)布機構: | 貴池區(qū)馬衙街道辦事處 | 主題分類: | 其他 |
名稱: | 農村危房改造等級評定標準 | 文號: | 無 |
成文日期: | 發(fā)布日期: | 2024-05-15 | |
生效日期: | 廢止日期: |
1.政策保障對象。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主要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yǎng)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xiàn)嚴重困難家庭,農村低保邊緣家庭,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
2.申請程序。符合上述保障條件的農戶,可由農戶本人向村委會(社區(qū))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xiāng)鎮(zhèn)審核、縣級審批的工作程序,對經鑒定或評定住房確屬C級或D級或無房戶予以住房安全保障支持。
3.重復享受危改認定及解決措施。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4.政策補助標準。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采取分類補助,重建房屋3萬元/戶,修繕加固1萬元/戶。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